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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办公会制度
2008-02-01 | 作者: | 【 】【打印】【关闭

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办公会制度

一、中科院新疆分院办公会由院长或院长委托的副院长主持。

二、会议原则上于每月召开一次。

三、参会人员:院长、副院长、机关各处室正副职干部。

四、会议内容:学习相关文件及有关领导讲话;通报新疆分院近期重大工作;汇报各处室阶段性工作进展;研究重大行政工作及问题并做出决定;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。

五、会议的准备工作:各部门要将上会协调研究的问题提前一天报分院综合办公室,分院综合办公室应提前将会议的内容及议程通知各参会人员。

六、会议纪律:会议由分院组织人事处负责签到。参会人员要自行调整好各自的工作,不得无故缺席。特殊情况须向主管院领导请假并提前告知组织人事处负责签到人员。为保证会议有一个良好的效果和氛围,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关闭通讯工具,不会客、不办公;认真做好会议记录。

七、分院综合办应将会议研究问题行成“会议纪要”,经分院院长签发后存档,“会议纪要”应送达各处室及相关单位。

八、会议的贯彻落实工作:各部门正职(或主持工作的副职)干部负责在三天内将会议的精神传达到本部门的全体人员,并把贯彻落实的情况书面报综合办。综合办将根据院领导的指示,不定期对各部门就贯彻落实会议的情况进行抽检。

九、本制度自分院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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